jason 发表于 2013-10-4 12:51:21

安省证监会突撤销对唐炜臻的12项指控

华裔证券界名人唐炜臻的太太萧虹今天到多伦多旧市政厅法院拿回一份文件,文件最后1页有数行手写的笔迹,“应检控官的要求,所有对唐炜臻的指控都撤销。”萧虹为了这份文件特意到法庭做了公证,“挺贵的,每盖1个印收3块5,不过还是值得的。”

安省证券委员会于2009年6月11日以证券诈骗、无牌交易、夸大投资回报等12项罪名正式对唐炜臻及其所属两家公司提起指控。安省证券会在一份通告中说,唐炜臻本人、其所属的唐炜臻合伙公司以及海外华人基金有限合伙公司涉嫌证券欺诈、未注册从事证券交易、非法发行证券及夸大投资回报等,此案已被正式提交安省法庭。通告说包括安大略省居民在内的约百名投资者在海外华人基金有限合伙公司的投资至少有4000万加元。若每项控罪成立,唐炜臻最高可被判处500万加元罚款或5年以下监禁,也可能两者并罚。

除了安省证监会的指控,多伦多警方也在差不多时间向唐炜臻提出5000元以上刑事诈骗起诉。刑事指控与非刑事指控两案曾经合并过堂,后来分开聆讯。

今年2月,唐炜臻的刑事罪名被判成立,入狱6年,但是违反安省证券法12项控罪则继续进行聆讯。正在京士顿监狱服刑的唐炜臻致电加国无忧网站记者表示,上周狱方通知他,安省证监会对他的12项指控已经撤销,令他欣喜万分,马上与太太萧虹联系,要萧虹尽快到法院取回相关文件并公证。

唐炜臻表示,证监会一直都没有发现自己诈骗的证据,所以被迫撤销对自己的控罪,而自己的刑事罪之所以被判成立,有相当部分证据来自证监会的聆讯,可以说证监会的指控是刑事罪的基础,现在证监会撤销对他的指控,令他上诉保释的希望大增,希望可以尽快离开监狱,出来继续为投资人服务,尽快偿还他们损失的金钱。
唐炜臻表示,该份文件上显示的日期是2013年8月22日,说明证监会早在1个多月之前已经撤销了对他所有指控,不明白为何到现在才通知他。他强烈怀疑证监会故意扣住消息,“当初指控我的时候唯恐慢半点,现在撤销控罪就轻描淡写,拖了1个多月才通知当事人,无论如何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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