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dom 发表于 2015-11-6 23:36:32

花旗女职员太性感被解雇?来看看背后的真相吧

最近,一篇题为《长得太美影响男同事工作 花旗银行女职员被解雇》的新闻见诸国内各大媒体版面。文中说,“近日一名美国银行女职员罗兰泽娜向花旗集团提出申诉,原来公司因她「过于吸引人」而将她解 雇了,33岁的罗兰泽娜抱怨说,银行给她列了一个单子,上面写着哪些衣服不可以穿,公司还警告她说她的穿着会严重影响身边男同事的工作”。文中最后还引用 罗兰泽娜的律师的话说,“这个案子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罗兰泽娜的手中,早晚会「不证自明」的”。

该文章的题目和内容很抓眼球,但可惜却是一个在2010年吵得纷纷扬扬的陈年旧闻,而且事情的真相也远不是文中所叙述的那样,下面就让我把本来面目还原出来。

黛 玻利·罗兰泽娜(Debrahlee Lorenzana)出生于1977年,波多黎各的一所技术学校毕业,理财规划师,单身母亲。2009年她在花旗银行工作了11个月后被解雇,罗兰泽娜自 称这之前曾多次被上司警告衣服太暴露、太紧和不适宜工作场合,她不服,遂向人力部控告歧视,并要求转行,2009年7月她被调入另一个花旗支行,可惜情形 并没有改善,同年8月罗兰泽娜因没有发展到任何新客户而被解雇。失去工作后罗兰泽娜起诉花旗集团,认为她是因为“太性感”而受到外表歧视,法庭根据她与花 旗签署的劳动合同安排了仲裁而不是陪审团聆听,但仲裁的结果却是她没有得到一分钱。

http://resource.img1.ybbs.ca/media/xhoyQ1iJqKSQ.jpeg
http://resource.img1.ybbs.ca/media/C1XdlDntbpDl.jpeg2010年6月罗兰泽娜接受媒体采访后其故事在全球被广泛报道,并因此引发了媒体对外表和职场关系的大讨论。但不久后网络上扒出了罗兰泽娜几年前在一个电视采访中推销隆胸假体的录像,其中她公开表示自己想成为花花公子女郎那种“凸点性感”的女郎,以吸引受过良好教育的职业男性,联想起她对花旗集团颇含炒作意味的起诉,罗兰泽娜遭遇了美国网友广泛的口水和讨伐。

这之后罗兰泽娜淡出视野,但2012年她再度回到媒体的漩涡中心,这一次她是起诉之前的代理律师凯莱·奥尔雷德(Gloria Allred),后者专门高调受理有争议的妇女权益案件,客户包括泰格·伍兹的情人等。罗兰泽娜对记者说,在自己拒绝与银行和解后律师同时和她解约,导致她不得不孤军奋战。但律师却反驳说,她的团队为她的案例倾注成百上千的小时数,但因为其他的案子不得不最终放弃。与此同时花旗银行也出面驳斥,“我们从未提任何和解,也从未打算向罗兰泽娜支付一分钱”。离开花旗后罗兰泽娜曾在摩根大通找到工作,但因过度公开炒作被花旗解雇的事件而违反了金融界的“行为守则”,屡被新雇主警告无果,在内部调动了几个职位后她于2013年再度被摩根大通解雇。

2013年,已经36岁的罗兰泽娜又在媒体弄出了些声音,不过这一次是起诉一个采血化验室 Quest Diagnostics ,她声称那里的护士缺少良好的技术,并没有及时诊断,给她造成了“永久神经损害”。不过非常讽刺的是,她同时也在起诉一个追尾她车的出租车司机,原因也是同样的“永久神经伤害”。这两项起诉最后不了了之,我查不到任何公开的记录,罗兰纳泽之后再次淡出视野,她的脸书也只更新到了2014年10月便没有下文。

有美国公司工作经历的人都清楚,美女颜值超高的人不在少数,远高于罗兰泽娜的也大有人在,但为什么她们没事呢?公司让这位“美女”走人的原因显然并非颜值,而是穿着暴露,有反向性骚扰(Reverse sexual harassment)之嫌,美国公司甚至学校都有着装规定(Dressing Code),对着干肯定会遭解雇。我曾有一个好友就曾因为惧怕影响自己的职业生涯而选择低调处理自己的美貌,这位好友在华盛顿的一家专利律师事务所里做律师,不仅漂亮,而且非常性感,但她平时上班时总是带着一副老式宽边眼镜,头发很保守地盘在脑后,穿宽大的职业裤装,一起工作的人极少知道她有着几乎「性感炸弹」一样的身材。好友跟我说,她上班时尽量把自己「丑化」打扮,一是怕周围的男人过度关注她的胸脯而无法集中工作,二是也不想自己的能力被看低或被误会靠长相上位,职场毕竟是职场,不是选美舞台,目前美国雇佣雇员的时候最常见的是签署「双方自愿」(at will)的雇佣合同,雇主要解雇一个人多数情况下并不需要任何理由。

罗拉泽娜这位单亲母亲现在该已经38岁了,估计她不会想到五、六年前的旧闻如今会被中文媒体翻出来炒了个底朝天,而她会不会因此起诉中文媒体恶意诽谤和侵权呢,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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